并申请复检,经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7号淡村商贸城农贸区水果行487号苏金玲销售的香蕉,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界限指标-锶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 四、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桂林市阳朔县老台门汤包店销售的油条, (三)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东路7号淡村商贸城农贸区蔬菜行407号摊黄宗富销售的甜豆角,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二)桂林市平乐县沙子镇家家福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梧州福汇堂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梧州六堡茶。
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柳州市胜利商贸城西面头摊11、12号沈世敏销售的黄蜂鱼,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近期,铝的残留量(干样品,白酒加盟,大肠菌群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维持初检结论。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食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大类食品341批次样品,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 (五)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凤岭五队86号摊位行7-(1、2、6)号何善永销售的花甲螺,广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区新城吾悦广场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南宁市振秀粉摊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朋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
(二)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中路11号综合市场内甘文英销售的韭菜,经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色值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贵港桂平市蓝观梅蔬菜摊销售的小米椒, (二)玉林市兴业县沙塘镇润美百货店销售的、标称玉林市友生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明治面包,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其他污染物污染和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玉林市盛盛百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茶花山矿泉水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并依法予以查处,梧州福汇堂茶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古井贡酒,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申请复检,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召回不合格产品,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一)广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区新城吾悦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沁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
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其中三氯杀螨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 (二)标称广西东巴龙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巴龙泉天然泉水,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七、核查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