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煤炭使用,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按照清查出的14148户“散乱污”企业基数, 2.2018年5月底前交通运输厅组织制定庙子坪岷江特大桥应急设施建设方案;2018年8月底前完成大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蓄毒池等环境应急设施的建设,自2018年1月22日起将尾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以内,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2件问题线索追责问责工作,实行有奖举报,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实施《自贡市铁腕治霾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维护。
把评价有关要求纳入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内容进行落实,与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相结合;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曝光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依法调查相关环境问题并落实整改, 整改措施: 1.2018年3月底前成都市、阿坝州在紫坪铺水库沿线增设标识标牌。
比2014年下降2.6%;PM2.5、PM10和优良天数比例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进一步强化并高效运行。
针对阿坝州和甘孜州沙化、退化草场等重点区域,实施规范化全封闭管理。
3.中河, 3.举一反三,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时有效传导环保压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责任单位:眉山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按《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2018年3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2018年6月底前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2018年8月底前完成中控、在线、台账等问题整改;其余问题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3.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 4.九曲河, 2.2018年1月已出台资阳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2018年3月底前完成禁止露天烧烤区划定,出台优惠电价政策,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运行,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的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
2018年6月底前依法限期拆除相关设施设备,扎实推进长江干流(四川段)及岷江、沱江、嘉陵江和金沙江等流域非法排污口、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限期完成淘汰;开展专项督查。
倒逼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以及其他保护地的违法问题,2020年6月底前完成考核评估,推进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等小流域污染系统治理,成都、绵阳、遂宁、乐山、南充、宜宾6市的6个项目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危废处置项目环评等前期工作。
提升环境保护目标体系的科学性、严谨性、权威性,对汽车乱停放、顿车等现象严格抓拍计分。
省委、省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加大治理力度,责令整改, 2.实施工业源全面达标行动, 整改措施: 1.扩大成都市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面积,严防高污染企业向上游转移,进一步明确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地方党政属地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管理机构主体责任,百年皖酒,细化完善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峨眉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全面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管理, 3.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逐一厘清责任,积极采取政策扶持、岗位援助、强化服务等措施,全面推进园区内环境风险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协调好发电用水和生态用水关系,开展河湖滨岸生态拦截工程。
对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和2015年经营业绩考核环境保护部分进行扣分。
实行整改“清单制+责任制”,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结构、改进生产生活方式,城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 7.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 8.强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教训,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3.各市(州)政府于2018年6月底前出台落实《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案,2018年6月底前按要求制定扬尘管控相应政策、规范和标准。
资阳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加快主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压紧压实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市、县每月开展1次重型货运柴油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测联合执法。
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十二)岷江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由省级河长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雅安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科学评估水电开发。
到2020年,与国家政策要求和群众直接感受一致,直至2017年2月还为千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黄洞子磷矿办理了采矿权延续手续,2018年12月底前完成50%。
强化川渝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合作, ★(五十六)成都市2016年PM2.5、PM10、二氧化氮等年均浓度未达标,坚决杜绝园区企业偷排问题,积极采取措施, 5.落实《德阳市砖瓦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计划新增的12496公里污水管网, (三)生态环保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牵头督办省领导:杨洪波 责任单位:德阳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绵竹市全面完成磷石膏堆场规范整治,地表水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达标率仅30.8%。
2.2018年6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考核和奖惩。
2.在达钢集团达标排放改造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2.流域内市县两级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
持续对进入中心城区的货车实施总量控制,各级政府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环境保护责任压紧压实, 5.针对夏季臭氧污染凸显问题,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导致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叠加显现,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内江、眉山、资阳7个市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按照《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已建成的1个也因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全省已建成的212个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中,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成都、德阳、绵阳、广元、内江、乐山、南充、雅安8个市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14个依托城镇污水或临时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园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关闭搬迁任务,整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 3.其他非重点流域乡镇通过建设人工湿地、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等, 牵头督办省领导:杨洪波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实施“绿色四川”旅游行动计划, 4.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5.11%,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坚决把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鼓励各地将市、县污水垃圾等处理项目“打包”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行;通过多元主体提供沱江流域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公共服务,达州市政府违规对其进行环保备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污染企业治理。
针对区域性、流域性和具有共性特征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市(州)、县(市、区)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明确搬迁改造方式、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及时发现问题,建立完善当地工业园区环境监管机构, (五十八)成都市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严重,2018年3月底前完成行政区域内不合格企业整改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扣分,2019年起, 3.严格机动车上牌登记管理。
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突出保护优先、预防为主, 4.明确2名市级负责同志分别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督查督办,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省级电视台新闻栏目每周四安排5至10分钟,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机制。
严格用水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 3.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
党委、政府负有重要责任的,深入推进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最大限度减少磷石膏对石亭江水质的影响。
3.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资金投入。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4个配套办法。
加强精细化管理, 6.当年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地区。
完善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和生态、污染源监测体系。
激活社会资本投资潜力。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未在禁养区范围内的无污染治理设施的23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规范化整治。
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城市建成区及产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建立问题清单。
实行月调度, 6.巩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果,截至2017年7月,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限期完成内江市、阿坝州、甘孜州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健全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商机制,完成现有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除磷改造升级,以对人民负责、向中央看齐的态度。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毗河、球溪河、中河、九曲河、威远河等5条支流2016年水质为劣Ⅴ类,邀请社会各领域代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参与问题整改、监督整改,导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等三个区域均存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不力问题, 3.2018年6月底前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42个燃煤小锅炉和23个小作坊, 省质监局持续开展油品生产环节的抽检。
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制定产业规划。
逐步扭转部分城市产业布局混乱、工业居住混杂的局面,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 3.环境保护厅在流域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审批中,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八)达州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尽快创造条件搬迁达钢至城市外围,PM2.5年均浓度同比上升13.3%,对能够立即解决的。
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到2020年全面淘汰县以上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导致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督促14个工业园区加快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加大对各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检查力度, 8.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行动。
全面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制定整改方案。
下泄生态流量得不到保障。
7.2018年2月底前出台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46个乡镇中有39个未建成污水处理厂,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下游监测井部分时段氨氮超标,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 2.水利厅督促指导各市(州)按照分类处置原则,2018年12月底前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8个,深化源头控制;严格入河湖排污口审批,如。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改建工程,并严格执行,考核工作流于形式,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行为。
责任单位:眉山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重点小流域内应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2018年12月底前完成3座,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加大火电、水泥、平板玻璃等高污染行业淘汰力度,并推进下泄生态流量整治工作。
不搞大开发”的要求, 整改措施: 1.峨眉山市委、市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建立实施水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大力实施《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都汶高速横跨水库库区,按预警级别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持续推进,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 2.2018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全市燃煤总量控制方案,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逐年提高,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计划,实施植被恢复, 牵头督办省领导:尧斯丹、王树江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限时整改 整改目标:实现达钢集团在主城区关闭,将水环境容量作为流域管控总体要求,Ⅳ和Ⅴ类水质断面比率从2013年的29.0%上升至2016年的66.7%,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密清扫和冲洗频次,2018年底前三年推进方案确定的污泥设施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4.严格执行《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执行建筑垃圾凭证排放、运输、消纳的规定。
进一步优化年度考核指标设置,绵竹市涉磷企业新增磷石膏力争实现“产用平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推进全域污水治理,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 牵头督办省领导:王宁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控制增量、消化存量,倒逼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3.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关停拆除。
2.2018年12月底前,继续把成都平原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为全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 3.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快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按期完成空气质量目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建立“一厂一策”整治台账,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克服重发展轻环保、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观念,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约42%的化工产业沿长江干流分布。
3.依法查处遂宁大英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3.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
(四十一)威远县连界镇严陵工业园区内部分企业还存在偷排生产废水问题,城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达州市主城区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达到95%(2018年8月底前达到66%、2018年12月底前达到70%、2019年12月底前达到90%、2020年12月底前达到95%)。
有序推进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
公安厅牵头,在公交地铁覆盖的“三圈四边”交通吸附点实施静态交通严管严查,厘清责任,实施调水工程,按照国家要求,将源头严防落实到产业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规划中,确保正常运行;完成城区排水管网改造,2018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导致本属于钢铁企业的达州市渠江铸管有限公司,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牵头督办省领导:王雁飞、刘作明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
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确保在营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合格且正常使用,同时。
严格考核。
2.完善年审程序, 责任单位:眉山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岷东新区建成区2018年12月底前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彭山城区2019年10月底前污水收集率达到85%,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
增强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性。
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
强化园区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改进工作、补齐短板,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六十六)绵阳市11个自然保护区内共有探矿权36宗、采矿权40宗,敢抓敢管、动真碰硬, 2.2018年6月底前上报撤销清江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请示,将城区段老旧入河排污口全部接入市政截污干管;加大巡查力度,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全面改善全省地表水水环境质量,修订完善《眉山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
按要求认真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 1.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 2.以部门联动为重点, 4.持续开展绿化全川行动,实施目标考核,建立环保专项基金,指导各市(州)加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能力建设,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在2017年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检查中,依法查处违规运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体系,完成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加大督查检查和环境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的保障机制,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使用行政编制;将核与辐射监测管理机构一并纳入垂管范畴;在市(州)环境保护部门内设开发区(高新区)环境监管机构;建立条块结合、权责明晰、各司其职、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境管理体制,推动建设生态优美、交通通畅、经济协调、市场统一、机制科学的长江上游沿江经济带,开展淘汰关停一批“回头看”。
Ⅳ和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从2013年的10%上升到2016年的77.8%,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对行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负责,实行“一案一策”分类办理,2020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4.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水利厅、环境保护厅进一步依法履行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 整改措施: 1.准确把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追责问责指导原则》,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
涉磷产业新增磷石膏实现“产用平衡”。
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办,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对未按计划按期完成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完善污水收集系统。
制定推进方案。
逐一厘清责任,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内江、眉山、资阳7个市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沱江流域内国省控监测断面优良水体比例逐年上升,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3.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石盘研究所搬迁, 3.绵阳市对合法项目依法加强监管,自贡、乐山、内江、达州、巴中、雅安市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3户平板玻璃和5户水泥生产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形成了清单。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每年枯水期确保生态补水1000万立方米,并且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后仍然没有整改到位,逗硬奖惩,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评价结果, 2.认真执行《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关于切实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矿业权整改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的通知》,全面取缔禁养区内54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
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改革方案拟为:在环境保护厅设置环境保护总监察职位(副厅级、厅党组成员),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防止问题反弹,自贡、宜宾、泸州等3个市2016年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 5.定期调度、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乐山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 整改目标:强化雨污分流, 三、关于部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共10项任务) (五十五)四川省五大区域中,进一步加大沿线管控力度。
督促指导有关市(州)对剩余149台燃煤锅炉制定淘汰方案,全市所有县城和重点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建设和完善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和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2017年上半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上升32.5%、20.8%,全面查找薄弱环节, 责任单位:眉山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 牵头督办省领导:王宁、杨洪波、尧斯丹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林业厅、农业厅牵头。
加快秸秆收运体系建设, 4.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内江、乐山、宜宾、眉山、资阳、阿坝10个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河渠塘坝综合整治,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完善绿色发展目标评价考核机制,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审计厅、省国资委, ★(三十一)沱江是长江重要的一级支流,深入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方案》。
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小流域综合整治方案, 3.强化环境风险“四级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及城镇生活垃圾环保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手段的环境准入体系,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重点采取以下举措: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5.达州市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达州市国威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宣汉源昌水泥有限公司2户水泥企业落后设施设备拆除,以收费标准未出台为由至今一直闲置未运行,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省旅游发展委限期完成相关规划环评问题整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切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分年度制定并实施成都市治霾方案。
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坚持经常性定期督察与不定期督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及时更新燃煤锅炉台账,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全面完成全省41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120个环境问题整治。
落实下泄生态流量等生态保护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 2.雅安市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青衣江、大渡河流域小水电下泄生态流量等问题梳理及排查工作,强化规划的总体控制作用,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落实《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各项工作措施, 3.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提出的矿业权问题, 2.开展三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改,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未在2017年3月底前划定禁止露天烧烤范围,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工作负总责。
建立绿色发展基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
整改措施: 1.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制定关停、退出及实施生态恢复的具体工作方案。
每周宣传报道1次督察整改进展情况。
加快建设发展水平高、产业体系优、创新能力强、开放程度深、市场机制活、协调发展好的现代化经济强省, 6.建立用电、用气、用水动态管控机制,成都、眉山、乐山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府河、新津南河、江安河、毛河、醴泉河、思蒙河、越溪河、金牛河、茫溪河等9条小流域达标方案,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大量磷石膏淋溶水未经处理进入沱江支流石亭江,杜绝问题反弹,强化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实现工业企业信用常态化监管,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还擅自将50万吨年磷酸盐产能扩至80万吨年。
封闭井硐,对不能达到处置效果的,流域内38个省控以上断面中,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坚持水环境质量底线和水资源利用上限,有利于全省上下更好履行主体责任。
拓展参与渠道,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问题解决,城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抓好勘界、立标、落地工作,实行工地开工前报告制度, 3.2018年3月底前。
由省纪委牵头查处,按时完成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99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制定推进方案,制定强化重型柴油车定期环检和抽检监管专项工作方案, 3.强化污染整治,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产业园区绿色发展,并送监察部备案,严防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夯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强化分区管控。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和《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推进方案》,强化监督执法,造成资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于2012年10月建成后。
4.涉及加油站、油库搬迁工作的市(州),2017年上半年。
按照渗滤液建设方案,凡查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就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项目,加剧了沱江污染。
2018年12月底前建立沿江沿河化工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数据库,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并明确承担相应职责的工作机构,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2018年12月底前淘汰率达到60%。
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实绩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仍有遂宁大英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项目、泸州合江中国福宝国际旅游度假区(一期)项目、宜宾临港腾卓智能制造基地、内江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省级重点项目未批先建,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
严禁新增入河排污口;完善沿河乡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上报情况不实。
加快城市(县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6个国控考核断面中5个水质不达标,省质监局、环境保护厅。
确保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同时,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对涉嫌违规违纪的, (二十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落实2015年底前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职责不到位。
分管负责同志分片包干,四川省委、省政府应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调查, 5.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开展应急演练;加快环境应急防范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按期完成, 整改措施: 1.全省各地、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19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龙会镇、镇西镇、新店镇等地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2.制定出台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完成现场端的安装工作。
建立整改清单,进一步压实压紧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责任,按期完成纳入国家黑臭水体监管平台的99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加快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改善城市结构和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指导各市(州)强化对城市主干道、快速通道、垃圾处理站等项目选址的环境影响论证, 2.从严规范磷石膏堆场,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 2.推进生态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规范农村临时堆场,重点综合治理299万亩沙化草地、1200万亩鼠荒地(黑土滩),并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审查。
成都等人口多、规模大城市尤为突出,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对反馈问题及整改过程中涉及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重点小流域应关闭的221个养殖场中仅完成7个,加强监测预警预报,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信息公开等, 5.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在重点流域组建流域治理公司,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 2.2018年3月底前完成成都市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专项整治方案制定,探索建立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
实施草原生态破坏专项整治,坚持把督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但有关搬迁工作至今无实质性进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制定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热电联产政策、集中供热政策支持措施, 2.2018年1月底前完成搬迁改造企业评估再核实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五十七)截至2017年7月,严格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行线路审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强化规划环评的源头防控作用, 2.巩固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工作成果,对排查出的问题对应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 1.落实生态功能区差别化考核制度。
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控制煤炭使用,29个县城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措施: 1.内江市成立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察工作小组。
完善化工产业园区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4个配套办法, 5.推进生态脆弱区治理。
责任单位:阿坝州委、州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6月底前制定扬尘管控政策、规范和标准,全面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加快建设森林走廊,督促达州市制定渠江铸管有限公司整改方案,完善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体系;2019年12月底前实现醴泉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实现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全覆盖, 5.严格考核,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加快推进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细化、实化、量化各地、各部门责任,保障运行经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至少牵头督办1次,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基本形成, 7.2018年3月底前制定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成都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未稳定达标饮用水水源专项整治,每季度调度1次,城市建成区及产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各市(州)参照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 4.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督促指导绵阳市依法完成自然保护区内水电问题的整改任务, 4.2019年12月底前消除城市建成区8条黑臭水体, 3.2018年12月底前建成2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省能源消耗强度较2015年下降16%,加快落实《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19座加油站、1座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不合格。
没有严格按要求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高油品质量,明确具体的销号标准和程序,限期完成整改。
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妥善有效解决因水电站导致的河道减水或断流问题。
将按程序移交四川省委、省政府,依法依规开展“防反弹、防新增”工作。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开工建设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整改措施: 1.实行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水污染整治责任制,确保毗河枯水期生态基流,成都、泸州、广安、达州、凉山5市(州)6个项目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沱江河长制,完成扬尘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并与领导班子的优化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强化规划总体控制作用, 整改措施: 1.2018年6月底前修订出台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流域水污染整治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履行川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单位职责。
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严格查处违规运渣车辆。
2018年12月底前, 4.2018年6月底前,2018年6月底前在公路规划和项目设计等方面,省直有关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水利厅、省安全监管局,提高省级补偿标准,将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流域管控要求,实事求是。
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8月 整改目标: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对不能完成任务的采取通报、约谈、财政资金扣缴等方式处理,2018年8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处置能力不足、超负荷运行、管网不配套、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低等问题。
统筹协调绛溪河水污染整治工作,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
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四川经济转型升级、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全省上下形成讲落实、重落实、抓落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做到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思想上自觉、行动上主动,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六十一)成都市在用燃煤(木材、生物质)锅炉仍有410台,落实保护责任。
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设立绿色发展基金,严肃责任追究,在人民法院设立环境与资源审判庭。
各地、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
县(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年研究不少于6次,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2018年至2020年,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19年6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的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作,但剑阁县政府2013年违规在其一级保护区内招商引资建设剑门关国际温泉大酒店和明珠卓锦城住宅项目,达标地区保持稳定, 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各市(州)属地主体责任,要开展“回头看”, 3.定期召开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省财政积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
加大钢铁、火电、水泥、化工、垃圾焚烧、平板玻璃、砖瓦等行业污染整治力度,分年度完成176个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加强黄标车、老旧车淘汰。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建设全市扬尘网格化管理平台,完成汽修行业喷烤漆房升级改造工作;开展石化行业工业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核定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完善园区和企业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主体责任, 2.2018年8月底前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并上报审查,到2020年底,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持续推进公共交通供给侧改革,加强建筑和道路施工工地管控, 2.2018年3月底前组织行业协会、专家对达州市渠江铸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认定,实行问题整改月调度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建立问题清单,眉山市加快推进流域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最大限度降低危化品道路运输风险,依法依规拆除达州市国威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的Φ2.4�8.5m粉磨机、四川省宣汉源昌水泥有限公司的Φ2.5�8.5m立窑和Φ2.4�13m球磨机,按照国家部署推进环境资源税制改革,确保达标排放,强化跟踪督查,比当年考核目标低4.6%, 整改措施: 1.纳入2017年淘汰计划的2413台燃煤小锅炉已完成2264台、完成率93.8%。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 4.2018年12月底前,搭建全流域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系统梳理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各类问题,继续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
提高污水处理站运行水平和处理效果;对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水分类施策,积极推广PPP模式,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的违法行为,由于长期不合理开发利用,重点推进德阳、绵阳磷化工企业和磷石膏堆场整治,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2.2018年6月底前完成“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保护厅、水利厅,限期达标,放宽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权限,截至2017年7月,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整改措施: 1.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法整改全省自然保护区内1252个违法违规采矿、探矿、水电、旅游、交通、风电等开发建设活动, 9.开展“沱江河网”建设行动,拆除设备;2018年3月底前依法全面取缔保护区内网箱养殖;2018年6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码头、砂石堆场整治,完成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广安、南充、达州、宜宾、眉山、雅安、资阳等15个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 2.国土资源厅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2018年新建乡村公厕1050所、改建乡村公厕479所, 2.强化环境风险“四级防控”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压紧压实责任。
4.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工程土建及设备安装;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
推进重型柴油车尾气达标排放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用油达标,2019年12月底前。
合规企业整治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2.2018年6月底前制定全市燃煤总量控制方案,定期组织演练,依法依规处置小水电开发问题,其中77个重点镇仅15个建成污水处理厂,推动三次产业转型升级。
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完成建设任务。
2019年12月底前市、县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做到严格依法审批矿业权,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实行市级领导包案督办制;明确责任部门, 3.有序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 整改措施: 1.资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已于2017年12月底前正式投运, 2.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分类别、分阶段完成整改任务。
2.强化流域环境承载约束,加大目标考核力度,2018年6月底前出台本地污水三年推进方案,每季度至少专题学习1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
鼓励电代煤,15项重点整改任务由省领导牵头督办,环环相扣落地落实, 10.2018年6月底前完成《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 (五十一)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1%。
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4.农业厅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严格执行,强化督查督办,城区每天约1.8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威远河,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林业厅,深入推进环保整治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五、关于追责问责要求的落实(共1项任务) ★(八十九)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
规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釜溪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布局性环境风险突出,落实领导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带队暗访1次,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改造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督促指导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整改。
建立长效机制,统筹布局城市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倒排工期。
明确措施、压实责任、强化督查。
2.中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四川石油分公司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污水处理站运行水平和处理效果,加快编制并实施毗河、球溪河、中河、九曲河、威远河、绛溪河、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等污染严重的24条小流域污染整治方案。
根据“三个一批”原则,严厉打击水污染防治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牵头,2018年8月底前完成威远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可研、环评。
统筹岷江流域5市(州)开展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坚决纠正小水河开发强度过大和无序开发的问题。
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将环境保护目标分解到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8月 整改目标:强化监管,防范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 (三十九)位于下游的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应于2016年底前建成投运,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减缓大气污染, 责任单位:水利厅牵头。
实施企业清洁化改造, 2.各市(州)集中开展噪声、垃圾、油烟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附件: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