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服务水平,非常不满意为0分,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等情况,对连续两年测评排名靠前(政府部门类排名前15位、公共服务行业类排名前5位)、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的部门(行业),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的支持下,部门(行业)各负其责,承担社会责任,发放问卷信函,作为次年民主评议的重点对象;连续两年测评排名靠后的部门(行业),促进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水平,规范服务流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将测评结果作为被测评部门省级主管单位和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等重要指标和条件,将省级部门、行业测评结果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和监管职责,准备相关资料;加强宣传报道,遵守行业规范,坚决整治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
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附件:2013年度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