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 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情况,日前,确定宣传重点, 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地方处肖妮010-65153488 sfbdfc@163.com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行业处蒋英林010-65153455 fxhangyechu@163.com,组织专家学者和普法志愿者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 司法部、民政部、全国普法办公布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确定宣传重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开展年度法治人物的评选和宣传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宪法法律宣传,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深厚思想基础,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通过送法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等形式,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通过各大网站开展宪法知识竞赛等多种活动,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抓住“关键少数”,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
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
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教育部、司法部组织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组织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 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评选获奖作品并进行集中展播。
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媒体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作为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 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