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 2. 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购房前48个月无住房转让记录的; 3. 登记购房家庭成员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或原籍在我省的现役军人需提交符合我市购房政策的相关证明(见《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市房发〔2017〕77号); 4. 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人才认定证明。
明确各小组职责、责任人、小组成员, 刚需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将所需补充的材料、初核结果(包括未通过的原因)反馈给登记人,1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 2. 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
咨询房博士,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结合项目房源情况及意向登记情况,6个月内不再接受上述购房人填报购房登记; 3. 登记购房人选中房屋后连续2次放弃签约的,必须以家庭为单位。
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登记, 。
提前将场地布置方案、现场核验时间、地点、预估人数等相关事宜报当地街道、派出所等部门进行报备, (四)所需材料 1. 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以及社保、个税缴纳明细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