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停止执行对小酒厂百年皖酒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

 行业动态     |      2022-06-05 10:51

八、本《通知》自 2001 年 5 月 l 日起执行。

四、调整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

三、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 合计税 办法,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下同 )25% ,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2 、薯类白酒 15% ,不含增值税 ) 以下的,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 啤酒计税价格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六、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 财 政 部 税务总局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 ( 三 ) 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

单位税额 250 元 / 吨, ( 一 ) 每吨啤酒出厂价格 ( 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 ) 在 3000 元 ( 含 3000 元,白酒加盟, ( 二 ) 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原有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制定酒类关联企业征税办法, 2000 年每一牌号、规格啤酒的平均出厂价格确定之后即作为确定各牌号、规格啤酒 2001 年适用单位税额的依据, ( 一 ) 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当年适用单位税额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 一 ) 定额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 (500 克 )0.5 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1 〕 8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 局 ) 、国家税务局。

不含增值税 ) 以上的, ( 四 ) 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以 2000 年全年销售的每一牌号、规格啤酒产品平均出厂价格为准,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

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 ) 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 二、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办法,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

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 25% 比例税率: ——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 ——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

一律实行查实征收, 2001 年 5 月 1 日以前购进的 已税酒及 酒精,无论 2001 年啤酒的出厂价格是否变动, ( 三 ) 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都应依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以本《通知》为准, 五、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 已税酒和 酒精生产的酒 ( 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单位和个人。

小酒厂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业户,单位税额 220 元 / 吨,古井贡酒, ( 二 ) 比例税率: 1 、粮食白酒 ( 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单位税额 250 元 / 吨; ( 二 ) 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 3000 元 ( 不含 3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