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3000个以上行政村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不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省政府将对各地进行督查。
各地原融资平台公司可通过市场化改制,确保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放开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尽快确定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2016年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75号)中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停车库(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布局合理。
支持一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业务水平较高和积极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设计单位参与棚户区改造,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抓紧摸清存量商品住房底数, (三)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鼓励各地结合实际。
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范围,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和项目建设法人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制。
湖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要用足用好国家对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项目资本金投入等优惠政策,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时调度项目库中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5-2017年,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在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垦区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1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60万户。
优化户型功能设计,按国家要求将特色风貌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5〕9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加强对各市州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
确保可持续利用。
在全省实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承接棚户区改造任务及纳入各地区配套建设计划的项目实施主体,并根据年度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及时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提高棚户区改造安置效率,合理确定年度建设计划,并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